蓝衫的爷爷□□是这片草原上世代生长的牧民。老人膝下两儿一女,除了大儿子外,小儿子和女儿都落在了城市里。蓝衫的伯伯现在也不是纯粹的牧民,他在草原上经营着一家特色旅游酒店,迎接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,这个副业超越放牧,成为了他主要的收入来源。
四个人一早出发,上午时就到了爷爷家。□□老人高兴地款待了他的亲人和客人,并且有审视的目光认真考察了小孙女的男朋友。
结果:差强人意。
这个小伙子长得太白嫩,还不够壮实,而且连酒都不能喝,吃肉的时候一小口一小口地吃,娘兮兮的,这样的男人怎么配得上他的孙女呢!
老人家不会插手孙女的决定,不过他是爽快人,心情都写在脸上,不喜欢就是不喜欢。
乔风有一点点郁闷。
下午时,蓝衫带着郁闷的乔风出门骑马。夏天的草原,阳光灿烂,蓝天低阔,水草丰美。空气清新得令人沉醉,吸一口气,只觉肺部都像是被冲洗了一遍。远处不知是哪里传来了马头琴响,悠扬低徊,深沉粗犷。
乔风听着悦耳的曲子,吸着草原上的劲风,看着远处天地衔接的那条直线,终于觉得胸中郁闷散去了一些。他紧了紧怀中人的腰肢,用下巴轻轻摩挲她的肩头。
蓝衫放着马儿慢悠悠散步,扭头笑问,“你还怕不怕?”
“不怕。”
“那你还抱那么紧?”
乔风笑而不答,拥得更紧了一些,胸膛紧紧贴着她的后背,几乎不留一丝空隙。
蓝衫直觉他的胸膛既宽阔又火热,宽阔得使她沉迷,火热的使她畏惧,她一夹马肚子,带着他在草原上飞奔起来。
两人去了黄花沟,这里也是附近一个著名景点了。
八月底,是这些小黄花们一年里最后的绚烂时刻,它们拼尽了全力盛开,一眼望去有如嫩黄色的地毯铺到了天边。再往远处,矗立着一座座白色的风力发电车,像是一只只宽阔的手掌,在向游人们摇摆致敬。
“真美。”乔风说着,闭了眼不去看那景色。他撩开她的头发,轻轻亲她耳后的肌肤。
“喂喂喂,”蓝衫笑着躲他,“你能不能注意点影响,这公共场合。那边还有人呢!”
他并没有停下,一边亲着她,一边理所当然地说,“如果不是在公共场合,我一定不止做这些。”
“真是够了,曾经那个纯洁的小面瓜哪里去了?”
乔风只关注到一个重点,“你还觉得我是面瓜?”
蓝衫觉得他好像是在调戏她,于是她没说话,狠狠地捏了一下他的腰。乔风低声痛呼,接着又闷笑,不怕死地继续撩拨她。
远处一个男人策着马奔过来,走近时,蓝衫笑着看他,说道,“朝鲁,好久不见呐!”
她的语气像是在问候老熟人,乔风抬头,看着来人。
那是个典型的蒙古青年,看年纪二十多岁,五官深邃,面目黝黑,肩背宽阔,长袍掩着肌肉,看起来身体很结实。他的眼睛像老鹰一样犀利,看到蓝衫时先是一喜,接着看向乔风,疑惑的眼神中带着些敌意。
谁说只有女人有第六感,男人也有。至少看到此人第一眼,乔风就觉得他对蓝衫好像有企图。
年轻一代的蒙古人差不多都会说汉语。朝鲁笑道,“蓝衫,你舍得回来啦?这个人是谁?怎么连马都不会骑?”
蓝衫感觉到乔风故意收紧缠在她腰上的手,借此来宣示占有权。她笑着扣了一下乔风的手背,对朝鲁道,“这是乔风,我男朋友。”
朝鲁不屑地撇了一下嘴,“蓝衫,你怎么会找这样的男人,弱得像个病黄羊。”
蓝衫笑道,“我是小母狼,专吃病黄羊。”
乔风本来还在纠结自己要不要和朝鲁吵架,听到蓝衫此话,他心情大好,忍不住低头“吧唧”一下亲了她的脸蛋。
朝鲁像是被这两个人不要脸的秀恩爱给伤到了,他说了声自己还有事,就调转马头走了。
蓝衫和乔风玩儿了一会儿也回去了。他叫了她一路的“小母狼”,贱兮兮地撩拨她,问她什么时候再吃一吃他这个病黄羊。直到最后,蓝衫抄着他的爪子用力咬了一口,这才使他老实一点。
晚上,□□老爷子在外面架起篝火,好客的乡亲们都来聚餐喝酒。蓝衫小时候在老家玩儿,朝鲁也是她小时候的玩伴之一,也算是青梅竹马吧。后来朝鲁还向她表白过,她当然也没答应,再后来学业压力增大,来得就少了。
因此这里的许多人都认识她,自然也知道了乔风和她是什么关系。
观念保守的老家人都认为乔风配不上蓝衫。对此乔风感觉压力好大。
晚上聚餐时,有人来劝酒,乔风有些动摇,他不怕丢人,可真正没面子的是蓝衫,他不想因为自己让蓝衫没面子……
蓝衫果断帮乔风拦住,不许他喝酒。这样挡了几次,还算太平。
直到朝鲁发难。